为促进我院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规范化,完善人才培养选拔机制,根据学校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政法学院2018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细则和具体安排。
一、复试的组织与管理
学院成立2018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院长、书记担任,成员包括分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长、学位点负责人、导师代表等9人组成,其主要职责是:
1 、根据学校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研究制定本学院的复试工作实施细则,并负责本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具体实施;
2 、组织成立各专业复试小组,确定复试小组成员名单,并指导复试小组进行相应的考核工作;
3 、负责确定考生面试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程序,并具体组织实施;
4 、协助研究生处组织好本学院的各专业课笔试、同等学力考生的加试、阅卷工作;
5 、组织本学院的综合面试、评分工作;
6 、负责审核各专业复试小组的复试记录和复试结果;
7 、负责对参加复试而未录取考生的必要解释和遗留问题的处理工作。
二、复试工作安排
(一)复试时间:
我院复试时间为2018年3月30日—4月1日,对考生进行专业理论测试和综合素质及能力面试。具体安排如下:
?
时间 |
地点 |
科目 |
复试名单 |
备注 |
????????????? 3月30日 |
????????????? 研招办、综合楼614 |
?????? 考生报到 |
?????? 全体考生 |
联络人:宋伟冰18356126732 李颖川13215619726 |
????????????? 3月31日上午 7:00—9:00 |
校医院 |
??????? 考生体检、空腹抽血 |
?????? 全体考生 |
? |
????????????? 3月31日上午 9:30—11:30 |
? |
??????? 同等学力加试一 |
?????? 同等学力考生 |
? |
????????????? 3月31日下午 2:00—4:00 |
????????????? ??????????????????? |
专业课统一笔试??????? |
?????? 全体考生 |
? |
????????????? 3月31日下午 4:30—6:30 |
????????????????????????? |
?????? 同等学力加试二 |
?????? 同等学力考生 |
? |
????????????? 4月1日上午? 8:00— |
? |
???????????????? 综合素质及英语能力面试 |
??????? ??????????全体考生 |
学生须提前 20 分钟(上午 7:40 )进入待命教室。 ? |
????????????????????? 4月1日 |
复试成绩单(学院盖章)、考试复试情况记录表(学院签署意见并盖章)等报研究生处 |
? ? |
??????????????? |
?????????? |
4月3日 |
复试成绩公示 |
? |
? |
研究生处负责 |
?
(二)复试内容、方式及评分:
1.专业理论测试
专业理论测试即专业课笔试,试卷满分为100分,折算后满分为40分。
专业课笔试采取闭卷考试,考试时间为120分钟。专业课笔试应重点考查考生对专业理论与技能及相关知识的掌握是否扎实、深厚和宽广,是否具备本专业研究生入学的基本要求。专业课笔试科目:马原与思政专业为《命题时政论文》;法硕专业为《法律综合》(分法学、非法学);学科教学(思政方向)为《思想政治教育原理》。
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须在复试时加试与报考专业相关的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具体为:马原与思政专业加试《毛泽东思想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法学概论》;法硕专业加试《法理学》、《民事诉讼法》(分法学、非法学);学科教学(思政方向)加试《毛泽东思想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辩证唯物主义与历史唯物主义》。
加试方式为笔试,时间为每科120分钟,各科满分为100分。加试课程不计入总成绩,但任何一门加试科目成绩达不到 60 分者,视为整个复试不及格。
2.综合素质及英语能力面试
综合素质及英语能力面试,即业务能力测试及外语能力测试,分别为100分,折算后业务能力测试为50分,外语能力测试为10分。
面试办法:
(1)面试试题由复试小组在考生复试前拟定,试题不少于4套,每套题目有1道专业外语朗读翻译题和2-3道问答题组成。
(2)面试方式:面试采取由考生从试题中随机抽取1套试题,考生当场回答。为提高复试有效性,在时间允许情况下,可以扩展提问和交流,面试情况要有详细记录。
(3)面试评分:每位考生面试结束后,由面试教师独立为考生当场打分,面试教师各自评分的算术平均值为该考生的最终面试分数。
(4)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不少于15分钟 。
3.学院对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填写硕士研究生复试情况记录表。
三、录取
(一) 拟录取考生必须是复试合格的考生。
(二) 各专业按照考生总分排名,从高分到低分按第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分别排序,依次录取。但复试成绩、加试成绩、专业课笔试成绩、专业面试成绩不及格(60分以下)者不予录取。政审不合格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三) 各专业总分计分办法:
复试排名总分=初试成绩÷5×60% +复试成绩(专业课笔试分数 + 业务能力测试分数 +外语能力测试分数)×40%。
四、复试的监督
(一) 严肃招生纪律和责任追究制度。所有参与复试工作的人员都要认真负责,严格保密,切实维护复试工作的公平公正,对徇私舞弊的工作人员要追究责任。
(二)实行回避制度。本年度有亲属参加政法学院硕士生入学考试的教师和工作人员应主动回避,不得参加硕士生的复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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